讓梨推棗包含兩個成語典故,分別出自《后漢書》與《南史》,讓梨主人公為漢代孔融,與諸兄食梨時,他主動取小梨,并稱“我小兒,法當取小者。”推棗是指南朝王泰,祖母散棗栗于床,孫侄們皆競取,唯獨王泰不取,別人問之,其答道:“不取,自當得賜。”古人將兩個故事整合成一個成語,提煉出一個“讓”字,折射的正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之一。
讓,形聲字,為讓的簡化字,從言襄聲。言,與言論有關,襄,指頭頂容器的人,造字本義是附議,延伸為謙遜、客氣、不爭之意。值得一提的是,讓字最初還有相責備這層含義,在漫長演化中,各類典籍更多地將讓與禮儀相關聯,后來讓的意思只保存謙讓、禮讓等。從這個角度說,讓是一種尊重,是一種理解,是一種設身處地的關懷和仁愛。
讓德含有“禮”的思想。《左傳》載,“讓,德之基也。”“讓,禮之主也。”將讓德擺到重要位置,視作一種高尚的情操。《史記》中記述了泰伯“讓”的故事,說的是周太王古公亶父生有三個兒子,長子泰伯、次子仲雍、三子季歷。季歷有子即是姬昌,深得古公看重。按照氏族傳長不傳幼的禮法傳統,王位只能由泰伯繼承,泰伯為了順應父親的心愿與氏族的長遠,主動攜仲雍遠離西岐,使季歷、姬昌順理成章地繼承王位,為大周王室的千秋大業奠定基礎。孔子稱贊他“可謂至德也已矣”。
辭讓來自對名利的不爭,對公心的秉持。藺相如面對老將廉頗的咄咄逼人,選擇退讓一時,這不是畏懼廉頗勇猛,而是以國家之急為先、以私仇為后,憑將相之和來抵御秦兵入侵。鮑叔牙陪同齊桓公歷經磨難,當面對封相之機時,卻堅定地推薦了管仲,他明白管仲為相更有益于齊國強大。讓者,禮之實,禮者,讓之文。真正的賢者君子不貪名利,不爭權奪利,坦蕩讓出的也絕非虛名薄利,而是源于實實在在的大格局、大智慧、大境界。
《字匯》稱,“先人后己謂之讓”。一個讓字,體現著克己為人,彰顯著顧全大局,帶動著團結一致,詮釋著和諧共贏。東漢時,有名太學博士叫甄宇,在臘月三十那天,朝廷賜予每名博士一只羊,有人因大小肥瘦爭個不停,而甄宇卻率先挑出了那只最小最瘦的羊,見他如此自律謙讓,其他人面紅耳赤,很快在謙讓中完成了分羊,并送其美名為“瘦羊博士”。當利益來臨,如何不為所惑所迷所誘,“不爭”就是“不欲”的一種直觀表現,考驗的是對物欲的節制與淡泊,同時也檢驗著對精神層面上的篤定與追求。
讓并不是放棄原則,而是有所讓有所不讓,道義當頭自應“當仁不讓”。《論語》記載:“子曰:民之于仁也,甚于水火。水火,吾見蹈而死者矣,未見蹈仁而死者也。子曰:當仁,不讓于師。”就是告訴仁人志士,當遇到義不容辭的事情,必須秉持信念、挺身而出,積極主動地擔當起更大的責任。
讓與不讓,體現的是廉心與公心。
“千里修書只為墻,讓他三尺又何妨。”一個讓字,讓六尺巷的典故傳為佳話。小到待人接物,大到治國理政,讓是中華優秀傳統美德,也是化解矛盾、促進和諧的有效法寶,我們需要在日常點滴中將它發揚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