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建鐸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推進林慮山風景名勝區總規修編的建議”收悉。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一、林慮山風景名勝區及總體規劃基本情況
林慮山風景名勝區是國務院2004年批復的第五批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現統稱為國家級風景名勝區)。《林慮山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2011—2025)》(以下簡稱《總體規劃》)于2012年經國務院同意(城建函〔2012〕263號)批準實施,明確了林慮山風景名勝區面積為133.02平方公里,核心景區面積77.83平方公里。《總體規劃》是風景名勝區保護、管理、利用和監督的基本依據,我局高度重視并積極推動《林慮山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2011—2025)》修編工作。
二、關于組織《林慮山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2011—2025)實施評估報告》專家評審和作出準予修編的書面決定的意見
按照《風景名勝區條例》《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規劃編制審批辦法》相關規定,2023年11月,安陽市林業局向我局呈送了《林慮山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2011-2025)實施評估報告》(以下簡稱《實施評估報告》)。2024年1月26日,我局在鄭州組織召開《總體規劃》屆滿前評估工作會議,并對《實施評估報告》進行審查。一是同意《實施評估報告》,同時提出要按世界遺產的標準,對紅旗渠的資源特點、歷史進行深入研究和挖掘,形成整體價值評價;要進一步總結評價風景區內的紅色資源(紅旗渠精神、扁擔精神、谷文昌精神等);結合時代要求,對風景區內外統籌管理、發展的思路等完善意見。二是同意啟動下一輪編制規劃的決定,并要求相關單位做好下一輪總體規劃的編制實施與現行總體規劃的銜接,在新規劃批準前,原規劃繼續有效。
三、關于因風景區交通問題突出,建議對重大項目建設組織專家予以提前評估,以有利于提前確定風景區的交通組織方式,避免后續反復修改規劃成果,影響總規修編工作進程的意見
《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標準(GB/T50298-2018)》(2019年3月1日施行)對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編制的規范化、管理的精細度提出了更高要求。風景名勝區交通問題屬于設施規劃中的道路交通規劃,其中分為對外交通和內部交通。按照科學規劃、統一管理、嚴格保護、永續利用的原則,我局將會同林慮山風景名勝區所在地政府或者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指導規劃編制單位,主動與縣級以上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建設用地布局和用地標準、“三區三線”劃定成果等做好緊密銜接,并在符合生態保護紅線、文物保護單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世界遺產、公益林等相關政策管控要求下,優化道路交通等重大項目的選址布局。
四、關于《林慮山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修編》成果提交國家林業與草原局后,懇請對接協調國家林業局加快推進專家評審等工作環節,以盡快取得國務院批復的意見
按照《風景名勝區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由省政府審查后報國務院審批。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會按照《風景名勝區條例》規定和國務院辦公廳批轉要求,持續推進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的審查工作。我局將按照相關要求和履行的法定程序,指導林慮山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編制工作,推動總體規劃早日獲批。
感謝您對風景名勝區的關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和指導我省自然保護地建設管理相關工作。
2024年6月18日
聯系單位及電話:自然保護地和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處(濕地管理處) 0371-65908542
聯系人:杜 鵑
郵政編碼:450000
建議正文:
關于推進林慮山風景名勝區總規修編的建議
一、總規修編基本情況
《林慮山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修編》項目于2022年底啟動,包括《林慮山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2011—2025)》實施評估和《林慮山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修編》兩個部分。
現已完成《林慮山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2011—2025)實施評估報告》初稿,《林慮山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修編》正在大綱編制階段。修編在遵循《風景名勝區條例》《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標準》(GB/T 50298—2018)及國家、地方其他相關要求的基礎上,對林慮山風景區的資源評價、規劃結構、功能與保護分區、游覽體系、居民調控等內容進行梳理和調整,以符合鄉村振興、國土空間規劃、三區三線等最新國家政策要求,適應地方發展情況與需求。
根據風景區規劃編制現行政策,工作基本流程如下:
1.完成《林慮山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2011—2025)實施評估報告》,由省主管部門組織專家評審,并作出是否修編總規的決定;
2.完成《林慮山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修編大綱》,由地方自行組織評審;
3.完成《林慮山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修編》成果,經地方評審通過后,提交省主管部門;
4.省主管部門組織專家評審,并征求公眾意見;
5.根據各方意見對成果進行修改,由省主管部門上報國家林業與草原局;
6.由國家林業與草原局組織專家評審,并上報國務院批準實施。
二、總規修編的必要性
整體來看,現行總規的內容、深度基本符合《條例》及當年適用的《規劃規范》要求,大部分內容符合評估的科學性、完整性要求,在過去的時間里對風景區的資源保護起到了切實有效的作用。但在風景區邊界劃定、核心景區劃定、交通組織、游人容量測算等方面有一定的不合理性,在建設強度控制、土地利用布局等方面亦有所缺失和不足,給規劃落實、風景區管理帶來了一定的困難。
近年,國家相關政策發生了重大變化,鄉村振興戰略的提出,國土空間規劃、自然保護地體系、三區三線等規劃和保護地體系的變化,以及風景區旅游的迅猛發展,都導致現行總規與新的政策要求漸行漸遠。隨著政策的落實、林慮山的進一步發展,現行總規上述情況的矛盾與不協調將更加突出,不利于風景區的有效利用與資源保護。同時,隨著國內紅色旅游熱度的提高,假日休閑游的發展,風景區游客量迅猛增長,高峰期擁堵嚴重。這些政策與發展變化是風景區必須面對的現實考驗,也是現行總規編制時無法預測的新情況,需要及時對規劃相關內容進行合理調整,以適應發展需求。
此外,林州市國土空間規劃正在編制當中,及時啟動風景區總體規劃修編,有利于規劃間相互協調,為規劃后續實施提供了便利。
綜合各方情況,應盡快在新的政策要求和風景區發展背景下對其進行修編,確保風景區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三區三線、自然保護地優化整合保持一致,提升其科學性、完整性,進而有利于進一步對風景區資源及其生態環境進行有效保護,對資源進行合理利用,促進風景區與當地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三、工作建議
為加快推進林慮山風景名勝區總規修編工作,建議省林業局對以下事項予以協調:
1.組織《林慮山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2011—2025)實施評估報告》的專家評審,并作出準予修編的書面決定。
2.因風景區交通問題突出,建議對重大項目建設組織專家予以提前評估,以有利于提前確定風景區的交通組織方式,避免后續反復修改規劃成果,影響總規修編工作進程。
3.《林慮山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修編》成果提交國家林業與草原局后,懇請對接協調國家林業局加快推進專家評審等工作環節,以盡快取得國務院批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