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行林長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站在民族永續、國家發展、民生福祉的戰略高度,就加強林草資源管理保護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部署,是我國生態文明領域的又一重大制度創新。林長制作為今后一個時期森林草原資源保護發展的重大制度保障和長效工作機制,是我們每一位林業人都應關注的大事,下面我就簡單談談對林長制的幾方面理解。
一、林長制的概念
林長制,指以區域黨政主要領導負責、相關部門聯動的組織管理制度。各級黨政主要負責人擔任“林長”,以保護生態、促進經濟、改善民生為目標,圍繞林業改革發展,協調政府、社會、市場等多方力量,高位推動生態保護與修復,綠化美化國土空間,強化資源管護和監督管理,科學經營林業產業,改革完善林業體制機制,構建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監管科學的林業發展新機制。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2016年4月視察安徽時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指示,安徽省于2017年3月率先在全國試行林長制改革,2018年全省推開林長制改革,2019年10月建立全國第一個林長制改革示范區。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兩山”(綠水青山與金山銀山)、“三庫”(森林是水庫、錢庫、糧庫)以及“四個著力”(著力推進國土綠化、提高森林質量、建設森林城市、建設國家公園)等許多新思想、新觀點和新要求,是深化林長制改革的指路明燈。根據《安徽省創建全國林長制改革示范區實施方案》,安徽省提出五大任務17項具體舉措,其中包括強化護綠,切實保障林業生態安全,加強自然保護地統一監管、林業資源安全巡護、生物多樣性保護;加快增綠,推進森林資源高質量發展,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國土綠化,推進城鄉綠化融合發展,推行森林可持續經營,推動區域林業生態整體提升。2021年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意見》提出,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要求,在全國全面推行林長制,明確地方黨政領導干部保護發展森林草原資源目標責任,構建黨政同責、屬地負責、部門協同、源頭治理、全域覆蓋的長效機制,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和美麗中國建設。
二、林長制工作的主要內涵
推行林長制改革,要以習近平總書記生態文明建設重要思想為根本,以創新林業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為重點,以各級黨政干部勇于改革、敢于擔當為關鍵。概括地說,林長制應緊扣“林”這個主題,緊盯“長”這個關鍵,緊抓“制”這個落腳點。
(一)林為主題
林長制以“山水林田湖草是一個生命共同體”為基本理念,以“林”為綱,因地制宜做好林與山、林與水、林與田、林與湖、林與草的統籌文章,不斷賦予林業生態建設新的內涵。一是護綠,守住生態紅線,提高治理水平。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保護生態是林業的主要職能,要保護好每一寸綠色。林長制要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認真組織實施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全面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二是增綠,拓展生態空間,改善城鄉環境。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開展國土綠化行動,既要突出數量,更要突出質量。堅持科學綠化、規劃引領,因地制宜,走科學生態節儉的綠化之路。三是管綠,控制生態風險,健全監管體系。加強森林資源監督管理是維護林業生態安全的重要保障,要落實管理責任,加大執法力度,強化防災減災,為生態建設制定安全網。四是用綠,促進生態惠民,提升產業效益。習近平總書記先后提出了“森林是水庫、錢庫和糧庫”“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等科學論斷,生動闡明了生態和經濟、保護和發展的辯證關系。以“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改善生態環境就是發展生產力”為基本理念,努力實現生態受保護、林業增效益、百姓得實惠。五是活綠,深化林權制度改革,激發發展動力。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全面深化林業改革,創新林業治理體系,充分釋放改革紅利。
(二)長是關鍵
林長制以“黨政領導負責制”為核心,以“長”為基礎,堅持黨政同責、部門聯動,強化責任擔當,層層壓實責任,落實發展目標,實現“山有人護、事有人做、責有人擔”。林長制機構設置采取“縱橫結合”的方式,縱向設置林長、林長會議成員單位、林長制辦公室,強化各級組織部、宣傳部、編辦、發改委、財政、審計、統計、國土、環保、農業、交通、水利、住建、教育等部門的相互協作,體現林長制機構的組成;橫向體現對應機構設置的構成和主要職責,實行省、市、縣、鄉、村五級林長體系,分級設立林長,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和義務,避免交叉重復和相互推諉的現象。省、市、縣(市、區)設立總林長,由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設立副總林長,由黨委、政府分管負責同志擔任。市、縣(市、區)根據實際需要,分區域設立林長,由同級負責同志擔任。鄉鎮(街道)設立林長和副林長,分別由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和分管負責同志擔任。村(社區)設立林長和副林長,分別由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和村(居)委會主任擔任。通過市、縣、鄉、村層層簽訂責任狀,加強監督考核,將職責落實到山頭地塊。
(三)制是落腳點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只有實行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才能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可靠保障”。林長制以“生態環境保護必須依靠制度、依靠法治”為基本理念,以“制”為本,破解跨部門協作體系不健全、林業部門“小馬拉大車”的深層次體制機制問題。一是要建立上傳下達與左右協調的雙向溝通機制。各級林長制辦公室分別建立林長會議制度,各級林長組織林長會議成員單位與下一級林長開展工作,各級林長也可以直接領導下一級林長開展工作;下一級林長與林長會議成員單位通過本級林長制辦公室向林長匯報工作情況。二是建立考核評價與激勵問責的責任機制。實行森林資源總量和增量相結合的考核評價制度,上一級林長考核評價下一級林長,考核結果作為黨政領導班子綜合考評和干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并實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三是以立法形式進一步明確林長制著眼制度建設這個根本。例如安徽省出臺省委、省政府《關于建立林長制的意見》,并寫入《安徽省環境保護條例》《安徽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條例》,以立法形式明確林長責任,形成各級林長牽頭、部門齊抓共管、社會廣泛參與的新格局,用制度守護綠水青山。
三、林長制改革的現實意義
林業是生態文明建設的主力軍,承擔著保護森林、草原、濕地、荒漠、野生動植物資源,維護生態系統穩定和生物多樣性,保護和修復生態的重要職責,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關鍵領域,是建設美麗中國的核心元素。然而,林業改革發展的過程中,長期呈現“小馬拉大車”的局面,表現出“理念淡化、職責虛化、權能碎化、舉措泛化、功能弱化”等突出問題,探索林長制、建立以黨政領導負責制為核心的責任體系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一)解決理念淡化問題,切實增強保護意識。從干部角度看,雖然明白生態保護的重要性,但體會并不深刻。通過推行林長制,各級林長深度參與其中,重視林業、研究林業、保護林業、發展林業的意識顯著增強。從群眾角度看,通過持續深入的宣傳引導,群眾愛林護林的積極性更高,林業生態保護的氛圍更加濃厚。
(二)解決職責虛化問題,有效壓實工作責任。林長制通過及時調度、督察和考核,進一步壓實各級林長的工作責任,工作力度進一步加大,林業改革進一步深化,能夠解決一些長期想解決而沒有解決的難題。
(三)解決權能碎化問題,發揮部門聯動優勢。通過構建林長會議成員單位制度,使各成員單位立足自身職責,發揮部門優勢,“各炒一個菜,共辦一桌席”,在項目支持、資金投入、宣傳引導、督促檢查等方面形成合力,形成黨政同責、部門聯動的工作格局,變過去林業部門“一對多”為現在林業工作“多對一”。
(四)解決舉錯泛化問題,凸顯精準施策成效。林業工作原則要求多、面上強調多,與本地實際結合不夠緊。林長制改革使各地立足自身資源桌賦,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工作舉措更加精準。
(五)解決功能弱化問題,大幅提升林業效益。通過各級林長牽頭,系統謀劃本地區林業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任務,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統籌林業發展與脫貧攻堅、改善民生、污染防治等各項工作,使林業生態效益、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更加彰顯。因此,推行林長制,既是推動我國生態文明建設的制度創新,也是邁過生態文明建設“關鍵期、攻堅期、窗口期”的迫切需要。
四、林長制在我省的推行情況
2018年以來我省就在新縣、長垣推行林長制試點工作。2020年初,我省進一步擴大范圍、提高層次,在信陽、駐馬店、新鄉等市全域開展試點,探索不同區域、不同資源稟賦、不同類型推行林長制的模式和路徑,為全省推行林長制先行先試。目前,信陽、 駐馬店、周口等已全面推行林長制。在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意見》后,我省領導高度重視,分管省長多次研究。我局成立領導小組,組建專班,相繼開展基礎工作,在我省開展試點的基礎上,深入調研,摸清實情;對安徽、江西先行地區推行林長制情況調研取經,特別是省、市、縣、鄉、村五級推行林長制情況;到省河長辦調研,吸收我省推行河長制的經驗;在形成《河南省全面推行林長制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初稿后,邀請省委政研室、省政府研究室、省河長辦、河南農大等單位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專家,對其進行論證和完善,并先后征求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林長制工作處 、省委辦公廳和省政府辦公廳有關處室、安徽和江西林長制工作處、省直相關單位、省河長制工作處、市、縣林業主管部門和部分鄉林站等6 個方面的意見。目前,已報省政府研究討論。
五、我省林長制改革工作的建議
(一)推深做實是實施林長制的基本要求。通過適度放寬權力,逐個明晰義務,層層分解責任,形成上下統一、攜手共進的責任鏈。根據各林長制“縱橫結合”的網格實際情況,確定不同網格的各項目標、責任、任務,遵循可分解、可實施、可監測、可考核要求,建立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和激勵問責制度,實現林長制的目標精確化、措施精細化、監管精準化。
(二)完善配套制度。激發林業動力積極建立各級林長制會議、工作督查督辦、信息通報、考核等制度,明確總林長負總責、林長分級負責、林長辦負責日常工作的運行機制,黨委政府牽頭主抓、林業部門統籌推進、成員單位分工協作、全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凝聚各方形成合力。并探索林長制立法,以法律的形式嚴格生態保護,形成長效機制。
(三)加強經營體系,促進生態惠民。把林長制與鄉村振興、脫貧攻堅相結合,深化改革、加大經營、發展產業、改善民生,真正讓綠水青山成為金山銀山。規范引導林地流轉,加強政策扶持,加快發展特色經濟林、木本油料、林下經濟等現代高效林業,依托優質森林資源,探索發展森林體驗、森林康養等“森林+”新業態,充分發揮林業龍頭企業和專業合作組織的帶動作用,加快林業一二三產融合發展,實現產業富民。引導貧困戶通過林地流轉、參與務工、小額信貸人股分紅、生態護林等方式增加收入,助推脫貧攻堅。
(四)統籌各方資源,健全保障體系加大資金投入。保障推行林長制的必要工作經費,建立穩定的投入保障機制,不斷完善公共財政支持林業的政策措施,加大森林質量提升、護林隊伍建設、森林資源監測等方面的資金投入力度,同時,要充分發揮財政對社會資金的引導帶動作用,鼓勵金融機構、外資項目等積極投入森林資源保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