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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試問國家林業局對國有苗圃(林)場的改革方向 |
咨詢時間 | 2018年6月15日 |
內容 | 試問國家林業局對國有苗圃(林)場的改革方向,是否允許地方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改制為國有獨資企業公司化管理,如果允許,為什么林業科技推廣示范類項目中如豫林技【2018】104號文件又要要求申報單位必須是事業法人身份?這是否就違背了地方政府改制為國企是為了更好鼓勵企業參與市場化經營使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初衷? |
答復信息 | |
答復內容 | 根據《中央財政林業改革發展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財農〔2016〕196號)中 “中央財政林業科技推廣示范補助是指用于承擔林業科技成果推廣與示范任務的林業技術推廣站(中心)、科研院所、大專院校、國有林場和國有苗圃等單位,開展林木優良品種繁育、先進實用技術與標準的應用示范、與科技推廣和示范項目相關的簡易基礎設施建設、必需的專用材料及小型儀器設備購置、技術培訓、技術咨詢等支出?!钡囊幎ǎ瑢椖可陥髥挝灰炎髁嗣鞔_要求,只允許“林業技術推廣站(中心)、科研院所、大專院校、國有林場和國有苗圃等單位”作為項目申報單位,其他單位不能作為申報單位。省林業廳印發的《2018年中央財政林業科技推廣示范項目申報指南》(豫林計〔2018〕104號),完全符合《中央財政林業改革發展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財農〔2016〕196號)有關規定。 以下部分,供參考: 對一些改制成企業的國有苗圃,不再具有公益性職能,應嚴格按照市場法則進行經營,要符合“自主、自由、平等、競爭、信用、法制、公平”的市場經濟基本理念。財政部門已多次對享受政府財政補助資金的企業進行清理,以保證市場經濟的公平化原則。故對改制成企業的國有苗圃,不宜作為中央財政林業科技推廣示范補助項目的承擔單位。 |
答復單位 | |
辦理時間 | 2018年6月22日 |
試問國家林業局對國有苗圃(林)場的改革方向
河南省林業局 http://www.hotoauto.net 發布日期:2018-07-13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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